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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油画,行画,为之正名,梵高从没受过正统美术教育
温钦画廊 / 2013-08-06

 

油画是西方社会传统的艺术品,历来深受民众喜爱,但是,几百年间,油画昂贵的价格使它与社会大众有相当大的距离。近二十年来,是东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的画师、画工们精堪的手艺改变了这一切,使油画这种高雅的艺术大众化,高贵的油画终于走下了艺术的殿堂。“世界名画”不再只有在宫庭、教堂、富豪家与博物馆才能见到。维妙维俏的临摹复制品,大众化的价位,使油画成为广大民众家庭中普遍可以拥有的装饰品。

我们在这里先要定义一下“商品油画”,这主要是指作为装饰品的油画,业内人士称之谓“行画”,其渊源还可追溯到韩国商业油画,传入香港后统称为韩画,后传入中国称其为行画。行画的创作目的就是为了出售,获得经济利益,而原创性绘画它的最初最根本的原创目的不是为了出售,而是画家内心深刻的反应.但是其实目前中国除像吴冠中这样的大师外,其实很多画家包括一些出了名的画家创作时多少都有些为拍卖,出名因素了或被收藏的因素来创作了。但是传世之作,创作之初往往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诞生的。

 

总之行画有别于另一类作为艺术收藏品的油画,虽然艺术收藏品在市场上也是宏观意义上的“商品”。这两者都是文化艺术品,但针对的市场则完全不同。

说行画就是整天都被临摹的名画,不是原创的:这个观点,温钦画廊却不能苟同,蒙娜丽莎就是被临摹一百万次,它还是名画,不是行画,关键是画者的水平,或者说是画家的态度,你到底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临摹这幅旷世之名作的呢?更有一些不学无术的画家,借机宣传自己画的画不是行画,因为不是临摹的名画,而是自己创作的。这就更离谱了,说你的画是不是行画,又怎么能以原创作为标准呢?你即便是原创,还要看是不是准原创或者是伪原创,就算真的是你原创的,别人看了都说烂或者平平,那有有什么意义!你就是求着别人临摹都没人愿意,连那些画行画的人都不屑行你的画,你又有什么可以吹的?!还有一些所谓的原创画家更有意思,天天都在原创,不亦乐乎,可是一旦临摹个名画就露馅了,尤其是临摹人物肖像,敢都不敢,你说说看,你连临摹人家托马斯的油画都临摹不好那就说明你的绘画基本功很差,你写生的风景油画就能以所谓的原创而高价了吗?省省吧,省点差旅费,也省得忽悠广大的消费者。


其实临摹也是要有水准的,如美国当代著名画家金凯德•托马斯的点彩风景油画很是流行,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国内,都备受消费者推崇,于是就有大量的国内画家临摹,消费者一看画面,不管多大的画面,每一个地方的细节都很细致,但你想过吗?画家也是用眼看着画画,这就必然有远景有近景,有实有虚,这样画本身也就有层次感了,所以我们说前面那种特细的临摹油画就是用了行画技巧,虽然细,但却没有艺术美感,没有透视,所以同样一幅画临摹,也是有很大的差别的,温钦画廊就有很多名画是由多年创作经验的职业画家临摹的,这些画的用色,光线和透视的应用都非常专业,非常有层次感,立体感,一个不是美术专业的人,也会看到这些画远近的色彩,光线是不同,这也是很多市面上许多临摹作品无法相比的,那些廉价的画作只是大致画出或临摹出其形。

 

 

很多画师多年来一直只画一种题材,如有些画师画了几十年的牡丹,有些画了很多年帆船和海,其实这些画师虽没有到美院接受过正统的学院派的训练,但有很多画师因为喜欢绘画才进入到这一行,有些还有些天赋,从小就无师自通,能画出好画,也有许多画师很有绘画悟性和灵性的,这些画师画自己擅长的题材如画牡丹其实已经远远超过许多美院毕业的学院派职业画家画牡丹,更何况画一幅超写实的牡丹,其实是要花费很长时间和精力的,如目前在我们温钦画廊有一幅长350cmx140cm的巨幅牡丹,画了很多超写实牡丹和蝴蝶,是要花费很长时间和精力的,当然也要有相当的功力和对牡丹的长期观察和训练,现在已经很少有几个职业画家愿意这样长时间的精雕细琢这样一幅超写实牡丹画了。画师某些题材画多了,又有多年的观察和专题实战操练,如果加上他还有绘画天生的悟性和灵性,自然在某些题材上会非常精。您知道梵高就从来没有接受过美术教育吗?更别说美院的学院派式的教育了,可是他当他40多岁时,看到美丽的自然,突然开始画画,现在10幅世界上最值钱的油画中,就有好几幅画是梵高的。他不是学院派,难道梵高的作品,也属于行画之列。其实笔者认为,梵高最幸运的就是没有进当时的美术专业机构受古板的学院派的教育,不然的话,他可能就不是您现在知道的梵高的。所以梵高没有任何约束,完全是用自己的心来画,画出自己感受出的大自然,特别是色彩,真正属于大自然阳光下的色彩,其艺术带给读者以极大的震撼

 

长久以来,对油画产业的新闻报道不少,有说话的人士也是在向艺术圈转型,对从事行画这个职业讳莫如深,缺乏客观的评论。行画人直面这个行业更是甚少。行画 进入中国将近20年,这里无意把行画在艺术上拔高,但是它需要商业理论的支持,需要确认自己的文化属性,更需要人们客观的认识。


                                                              

最好不要把国外大众购买复制品的能力和国内 大众购买艺术品的能力混为一谈。有些画其实只是为装饰,画家标的价格却是收藏画价格,造成有价无市。这与其说是谋求市场的转换不如说是心态的不成熟------似乎一说到做行画就感觉心虚没面子,要搞艺 术才叫有文化。其实这两个不同市场本身并不矛盾也不复杂。搞收藏的人不会去买行画,买行画的人搞不起收藏。抛开不实的追求,我相信大家都清楚,装饰画的市 场和收藏品的市场哪个更大。只有形成强大的消费市场,才能产生出真实可信的收藏和投资市场。油画首先应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以实现它的装饰功能;油画的收 藏和升值功能,一般要10年,50年,甚至100年之后才能在社会和市场的共同认同中体现。古今中外的大师无一不是这样产生的。我的意思不是说,油画只能 卖几百或者几千元,好的油画当然有好的价格------卖点应该放在消费者对油画艺术的认同上,不是莫须有的收藏价值上------一个画家的作品首先应该得到大众的承认而不是富人和投机者的青睐。这种青睐不是对艺术的认可,而是使艺术成为有心人争名夺利的载体。在现代,凡高的几幅作品卖出了创纪录的天 价,然而作品价值的高低靠拍卖时的竞价来决定,利润的获得者却跟这件作品的创作毫不相干。1990年7月29日「纽约时报」上出现了一则匿名公告,公告坚 决主张文化和商业之间要保持道义上的距离,并且代表凡高对人们提出严肃的劝告:“艺术的价值与金钱毫不相干。”有业内人士称,中国包括港澳台在内,真正因 为懂画欣赏画而收藏的不到20人。那么,资本的操纵和投资是当代油画收藏的主要动机。油画的价值体现在于油画本身的艺术含量,不在价格;而艺术含量的相对高低取决于受众的认知。行画从来就不是走收藏路线,作为国外家居装饰必需品的行画,它的艺术含量并不高,但那是消费者真正喜欢和看中的东西。这一点,行画的消费者要明白的多。行画的从业者呢?作为个人,你喜欢一年只卖两张原创,是你的自由。而如果整个行业如此,那就迷糊了。当世界经济再次复苏时,希望做行画的继续做行画,做梦的继续做梦,迷糊的继续迷糊。

对行画这个职业的贬低,我们感同身受。在百度的油画帖吧,曾经与那些不得要领的人有过很 激烈的辩论。有的甚至认为行画(商品油画)不属于油画。我们就纳闷了,商品油画不是油画,难道是水彩画?不错,油画有行画,国画有行画,年画也有行画。行画 作为一种称呼,已经成为了一些人区分艺术与非艺术、原创与盗版的标准。如果把商品油画统称为装饰画,则无论从生产工艺还是市场定位上都显得更加科学和规 范,与作为收藏品的油画有了明显的区分,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属性和方向之争。说到行画的生产工艺,行外人津津乐道的是:商业油画的制作过程就是画工面对十几 张甚至几十张画布,按照固定的程序涂抹颜料,各人负责画面上的一些部分,几名画工共同完成一幅作品。其实这种流水线式的生产并不多,只有大芬几家规模大的油画工厂才有,可能由于场面比较壮观,对行外人来说有一定的“观赏性”,所以想当然的认为所有行画都是这样生产出来的。事实上深圳、厦门和莆田绝大多数的画商都要求画师独立完成一幅画作。我们温钦画廊承接过大量外单,也和很多大型行画厂商合作过,我们就没有看见一家流水线生产油画的,当然我们也要求是一个画师一幅画一气呵成地画成一幅画。所谓不需要一点美术基础和美术修养就能画好行画的说法是不真实的,要临摹出好的油画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为。而相关的媒体报道似乎永远停留在“白菜价,流水线生产,复制数量大”这些表面现象的描写上,只是这些画师重复大量画几个样稿,会非常熟练,越画越好。现在已经没有多少画家和画师愿意画小尺寸的油画,因为既花功夫,又卖不了好价钱,有点吃力不讨好。目前我们温钦画廊还有些高质量的小画,很多都来自我们外单大量小画订单时挑出来的好画,讲实话,这种价格和品质,您可能在北京很难找到。如果我们没有这种外单,讲实话我们也很难有这种性价比的小画卖了。

在一些人 眼里,假画、赝品、盗版几乎就是行画的同名词。事实真是如此吗?我们来看看专业人士的观点。杜大恺(北京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清华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 “赝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赝品是相对原作而言;除了真品,其余都是赝品。狭义的赝品是指用来冒充真品的复仿品,带有欺诈性质。我们反对的是狭义的赝 品。从某种程度上说,广义的赝品艺术可以视为一个单独的艺术门类,因为它同样凝聚了作者的智慧。中国画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抢救文化遗产方面,需要大量的临 摹画家。从这个角度去看,中国高水平的仿制、复制画家不是多了,而是少了,需要更多的艺术工作者加入这个行列。抛开一般意义上的情感因素,如果赝品制造出 来没有用去欺诈,应该说它也是一种有价值的艺术门类。”叶星生(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西藏收藏家协会会长)认为:“复制品和仿品的存 在是合理和正常的,它和狭义赝品的界线只在于持有者是否带有欺诈目的。复制品和仿品到了欺骗者手里,假以真品的名义,就是害人的狭义赝品。在市场经济中, 复制品、仿品大多已经远离了它的纯粹的艺术品属性,变成了商品,我们不妨干脆就把它当商品,让它走上前台,去满足市场的需求。甚至可以举办复制品大赛、仿 品大赛,让一大批默默无闻的普通书画工作者也能找到一条成功的捷径,这样甚至能丰富一个艺术种类,就叫它“复制艺术”好了。”

显然商品油画不带有欺诈性质,而属于复制品、仿制品,即使仿制的水平不高,也并不妨碍它成为一件大众可以接受的商品。你不买是因为你不喜欢这样的商品,不是因为这商 品有错。这里不能不提到行画复制过程中的版权问题。这也是一些人士对行画诟病的最主要原因。说说我曾经呆过的画室吧。画室老板应美国画商的要求,根据白桦林的照片和画风景的经验,画了十几幅白桦林的风景画。美国画商满意后,开始批量生产。我们临摹老板那十几幅白桦林,大家轮流换着画,一直画了一年多。画室老板通过让画师临摹他的作品来完成客户订单的方式实现了对画作复制的“授权”。这里没有版权问题,没有道德问题,没有谁伤害谁利益的问题,有的是一条成熟的产业链。广州美术学院油画系教授杨尧就肯定了这种产业化生产:“画家拼了命也画不了多少作品。把油画通过复制变成商品销售出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复制世界名画的做法比较讨巧。如果能够将临摹出来的、具有原创性的画,复制并进行销售,似乎更加可取。”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对大芬油画村的要求是,在复制已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时要做到三标:标原作者名字、标作品名称、标临摹者的名字。这里的“三标”应该是对画廊经营者的要求,而不是对生产一线画工的要求。在行画生产样稿中更多的是象“白桦林”一样不知名的画家所作不知名的画,只是因为它们有销路,才被画商下单复制生产。具备一定创造能力的高级画师把自己创造的画和复制好的画卖给画商,其实也就是许可了画商对自己画作的使用和复制权(除非有使用方面的特别说明),即使画商今后把回单下给别的画师复制生产,同样也就不存在版权问题。事实上绝大多数行画的生产流程就属于这样的方式。也有很少部分是临摹复制现当代的艺术品,理论上,在没有得到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商业复制销售的------商品油画市场巨大,要认真考虑商品油画的版权问题,那么首先是那些提供图片样稿、下订单并进行包装销售的国外画商的问题。如果把版权责任算到只负责生产的中国画师身上,显然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温钦画廊认为行画产业应扩大题材,跳出国外客户来样加工的下 单模式,开发原创作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原创”是商品画范畴,不是指纯艺术道路的创作,“原创作品”作为商品油画的新题材,是为了增加商品油画产品的品种与水平,不是要转变商品油画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定位。我们温钦画廊觉得这同时也是商品油画解决版权问题,提升产品价值的有效途径,上面说的白桦林就是“原 创”题材被市场认可的例子,也是行画生产发展的方向。

我们温钦画廊在这个行业多年,我们画廊既有很多风格独特的青年画家的原创作品和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协会员大师级的原创收藏级作品,我们也承接过很多海外大批行画订单和国内高档宾馆,会所和俱乐部艺术装饰订单,这么多年下来,聚集了丰厚宝贵的资源,我们觉得行画人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也阻碍了行业的过渡和发 展。有相当一部分行画人对自我的认识底气不足,妄自菲薄,反映在行为上就是图虚名、要高价,而忘了或者说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行业本身具有的特点 ------也许他们骨子里就觉得自己不应该在行画圈子里,那也没办法。其实文化有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之分,文化事业不等同于文化产业。商品的用途决定了商品的市场定位,商 品油画作为装饰画用途就属于大众文化消费的范畴,把它作为发展方向并没有什么不妥。坊间流传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画行画多年的人曾经在与美国某著名画廊谈话时炫耀复制《蒙娜丽莎》的超强能力,并自诩是中国美术产业的代表。国外媒体以此认为行画代表了中国油画,曲解了中国艺术家的面貌。这个故事其实挺可笑, 可笑的不是那位行画人没见识,而是美国某著名画廊的傻样。当然,美国著名画廊绝非如此无知-----我看到更多的是乐此不疲复制这个故事的某些国人认为行画的大量输出会带来世人对中国艺术的曲解,会影响艺术品收藏市场发展的观点。难道有几百年油画艺术熏陶的国外大众(不用说专业人士了)对油画的鉴赏力还不如中国人?以至于把商品油画的水平当作中国艺术的水平?我只能说这是别有用心的杞人忧天。至于“一些行画被当作原创作品高价出售甚至进入拍卖市场”,明白人都清楚,这里面是谁在操纵。要知道中国行画20年来巨大的消费市场就是国外广大的中产阶级家庭以及公共场所,这些消费者很明白自己需要什么------ 把商品油画作为家居装饰品,不是投资收藏品,二者在国外成熟的油画市场中有着很明确的分工,不存在谁颠覆了谁,谁侵害了谁。国外大众用平常心去看待装饰油 画,有着成熟的消费心理,装饰油画的更新周期也很短;正如我们在张贴对联的时候,更在意的是这个形式,而不是这个书法到底好不好。国内某些人士却会用“纯 艺术”的眼光去要求几百块钱的装饰油画,似乎没有达到某种程度的“艺术水准”就不应该叫画,就不应该被买卖,更不应该挂起来。这就是东西方装饰文化和消费 观念上的区别。同样一幅商品油画,挂在中国和美国的相同场所里,其功能和价值体现都一样,不同的在于:在中国也许就会有人讥笑你不懂艺术又被谁给骗了 ------何必如此矫情呢?

有些地方文化产业部门的领导和艺术圈人士主张油 画产业提高的方向,是向学院派与纯艺术转型,包括引进“画家”、参加“画展”、进入“画廊”,以示产业提升。其实这是三个误区。这是不清楚评估产业成就的标准是什么;是不了解作为“产品”的“装饰品”与作为“作品”的“收藏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是不明白不同的商品应有不同的市场,用户群,从而带来不同的经营策略。二者其实都有其存在和生存的空间,而且二者之间可能还存在着重叠的部分。但是温钦画廊认为收藏作品绝对不可能产业化,如果产业化了,就不成为艺术作品了,只有行画才应是朝着产业化进军的。当然画行画的画师将会出现作创作作品的大师,原先学院派出生做创作的画家也会出现去做发展行画“画师”。就像音乐,有唱美声,也有唱流行歌曲,唱美声的自称艺术家,瞧不起唱流行歌曲的,但是唱流行歌曲的却有着自己广大的市场空间。这个世界如果只有美声,不可想象,只有唱流行歌曲的,音乐很难得到发展。温钦画廊认为流行音乐就像
行画,原创作品也不断带动着行画水准的提高,正如流行音乐和美声的关系一样,韩红原来是唱美声的,也是学院派,既有天生的音乐天赋,又有名校,名师真传,但是后来改行唱流行歌曲,其实一点也不丢人。

用户评论(共3条评论)

  • 匿名用户 ( 2013-08-06 17:11:49 )

    “叶星生的说法是针对无版权问题复制所说的。”——如果有前提,那是个很好的提议。现在修复工作都成了一个难题,缺乏技艺精湛的专业人才。
    话当然要说,但我个人认为有效的话语是在商言商,没必要去跟那些标榜原创或者指责亵渎艺术之流的人较劲。就像动漫产业,不一定能够形成庞大产业链(指周边延伸产品)的就是最好的作品,但起码得是不错的作品,否则再好的市场运营也是无用功。同理,商业油画也是要拿出自己的特色和卖点,否则买家宁可搞十字绣或者买来数字油画自己涂涂抹抹DIY来装饰自己的空间。这就需要行业里有人把精力放在产品开发和经营模式的创新上,你想法超前不要紧,要紧的是可行性实施。
    原创艺术家也没什么了不起,广义上来说,人人都可以是原创艺术家。但没有一定的功底就不能靠做行画谋生,说到底就是凭手艺吃饭,拿出走俏的商业油画难道不会比那些自命不凡却根本卖不出去的原创作品有底气么?梵高毕竟只有一个,YY自己是梵高的,要多少有多少。
    我不了解这个行业,所以不清楚你遇见的实际难题,也就不多说了。总之,能做到什么,就尽量去做吧,就是感觉精力有限,你这么有想法的人,尤其要集中力量放在手头上能够实操的事务。

  • 匿名用户 ( 2013-08-06 17:11:14 )

    商品画的市场毋庸置疑,但是它需要商业理论支持和法律支持。这些意识形态上的东西,商品画从业人员20年来不在乎,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的荷包。对于一个希望挺直起来腰杆的人来说,合情、合理、合法,这不是需不需要的问题,是必须。否则,他的存在就没有理由。

    正如有人认为行画无须正名一样------油画吧里区区6篇所谓“强文”就有4篇是消遣行画的。无须吗?必须吗?难道做商品画的人就没有话语权,就不能讲讲道理,做做思想工作?怪事嘛。我只想说,这种正名来得太晚了。
              
    对我自己而言,也正是在国内所遇见的这些误解和不公平(不是一个两个人这样),让我去思考这些事情,有些话不说睡不着。我无意对艺术市场指手划脚,浅谈艺术和市场的目的在于认清事物的本质。比如画“白桦林”的老板,他是当艺术家还是做画师就在于他的姿态。不复制他就是原创艺术家,复制了他就是做行画的;人还是那个人,画还是那张画。比如庸俗和高雅,她就是个相对的东西,不能拿自己的喜好和情感选择当做否定的理由。
              
    艺术品的版权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更多的是意识问题,谈论版权的意义在于自律。行画存在这么多年,这么大的量,没听说过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版权问题。那种造假画和欺骗消费者的另当别论,这种人往往不是糊涂虫就是“搞艺术”的。叶星生的说法是针对无版权问题复制所说的。版权保护期以外的艺术作品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足够后人无偿享用的。这里,个人的情感因素和法律(理性)对某些人来说总是矛盾的:《蒙娜丽莎》怎么能这么随便卖呢?这不亵渎了艺术吗。事实上,只要不侵犯达·芬奇的著作人身权,她就是可以自由贩卖的。
       
    有版权问题的艺术品复制是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我后面说的当代艺术家不能只是油画产业宣传的工具,而应该和产业发展发生有机的实质关系。这个,可能,也许,大概我的想法太他妈超前多少年了。

  • 匿名用户 ( 2013-08-06 17:10:46 )

    今天才得以细看,写得很好。
    但我还是认为,需要的不是商业理论支持,强大的消费市场不是靠理论捧出来的,而在于实质的开拓,如“白桦林”就是很好的例子,这需要有人领队来实操。消费习惯的养成,是需要引导和宣传,这属于“不同的商品应有不同的经营策略”,根本无需跟艺术市场比较和论理。
    引用的观点里,赞同姚定康,对叶星生的说法则存保留意见——“在市场经济中,复制品、仿品大多已经远离了它的纯粹的艺术品属性,变成了商品,我们不妨干脆就把它当商品,让它走上前台,去满足市场的需求。甚至可以举办复制品大赛、仿品大赛,让一大批默默无闻的普通书画工作者也能找到一条成功的捷径,这样甚至能丰富一个艺术种类”——古画没问题,涉及到未授权的现代画家,这么做确实损害了原创者的利益,商业就要有商业规则,不遵循就算打了擦边球也不可能得到尊重。“白桦林”的例子,是原创者主导并实现利益分配的,这倒是一条好路子。我很期待你能够成为这样的主导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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