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我身边有好几个投资界的精英朋友开始了他们各自的当代艺术收藏,我想这不是只出现在我朋友圈里偶发或孤立现象,而是反映了一个普遍趋向——在获得了基本财务自由,且在可见未来拥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情况下,追求与其物质基础相匹配的艺术品便顺理成章。
在与这几位投资界精英朋友的互动中,我能感受到他们对当代艺术收藏的兴趣,既包含他们对资产配置和投资回报的考虑,也包含他们对艺术提供的精神价值的认可,在一定程度上,艺术收藏之于他们是一种刚需。但是,相较于拍板做商业投资决策,他们往往对自主作出艺术购藏决策缺乏笃定的信心。这完全可以理解,尤其在当代艺术收藏方面,即便被国际顶级画廊定向投喂作品清单,要从中挑出一件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收藏,也需要花点功夫做些调研,即所谓的“尽职调查”。
更通俗的说法是:针对收藏目标,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评估和核验收藏目标的价值,包括其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当代艺术收藏的特殊性
从文艺复兴一路到上个世纪波普艺术,艺术史已盖棺定论,大师们在神台上已各就其位。足够的时间沉淀、清晰的艺术史定位、明确的美学体系支撑,令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有基础性共识,而在整体上趋于一致且稳定,因此,相关的尽职调查有两个重点需要耗费精力:
一是真迹/赝品的甄别
一旦确定这些作品的真伪,基本就可确定其相应的市场价值,而真伪的甄别往往只能由少数权威专业机构来承担,即便是对艺术史了如指掌,也未必有甄别真伪的资格;
二是作品流转记录
完整的经过核验的作品流转记录可确定所有权归属,杜绝所有权争议。
在当代艺术的语境中,大部分艺术家仍然在世,且图像和形式的原创性、独创性并非绝对的艺术标准,因此,尽管作品真伪作为尽职调查基础信息仍不可忽视,但因核验相对容易,所以并非重点。当代艺术收藏尽职调查真正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当代艺术价值体系的复杂性,导致价值评判存在相对的不确定性。
具体而言,对于“当代艺术”,没有人能像艺术的“写实主义”、“表现主义”、“现代主义”那样,能归纳出一套具有共性的特征,梳理出一个体系框架,并作出相对明确的定义。被称为当代艺术大师的,即便不是没有,也是极少,且他们的地位也远未如前辈们所获得的那样无可争议。
这是因为,在当代艺术语境下创作的艺术家所秉持的理念和认知多元乃至相互冲突,他们的创作并不遵循同一套运行逻辑和脉络,形态散漫、混杂、流动、几乎没有边界。要命的是,这些因素给不同的话术和炒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当代艺术作品艺术价值并不总是那么明确无疑,艺术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对应关系持续流变,甚至经常错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达至稳定的统一。
当代艺术的特殊性意味着:当代艺术收藏尽职调查的首要重点,是识别市场价格中的炒作成分,尽可能锁定和提纯收藏目标的艺术价值,只有如此,才能让收藏在流变的当代艺术市场环境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尽职调查重点问题清单
以下整理的私人收藏当代艺术的尽职调查清单,对机构收藏一样适用,但机构有私人所无法拥有的相对完善的团队和资源,也有相对厚实的尽职调查和价值评估知识和经验,本文梳理的尽职调查清单对私人藏家更为实用,私人藏家可借助这个清单在实操中内化自己的尽职调查意识,逐步为自己积累相关信息采集资源和经验。
1、艺术家基础信息
艺术家信息包括与艺术家相关的所有基础信息如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生活经历、身份信息。相当部分的艺术家在当代艺术语境下创作,都与自己的肉身经验密切相关,有些艺术家的创作明显带有自传性质,譬如,路易丝·布尔乔亚的创作离不开她在原生家庭经历的创伤;除此之外,多样性的身份表达是当代艺术景观的突出主题之一,这些身份表达关联的是在历史和当下,不同种族、性别、地域、社会阶层各自的境遇,不了解艺术家的身份认同,便很难准确把握艺术家在作品中表达的核心诉求。
这一部分信息全由客观事实组成,难以被主观渲染的话术或论述取代。信息收集渠道包括艺术家网站,代理画廊提供的艺术家档案,艺术家重要访谈,等等。
2、作品基础信息
作品基础信息,包括作品标题、创作年份、尺寸、媒介、版数、组成部分(装置)、是否附带证书、带框与否、安装说明、保养说明,等等。
此类信息也全由客观事实组成,但特别需要留意信息准确性,尤其媒介描述的准确性,因为当代艺术创作媒介经常突破已知经验。此类信息原则上应该由出售方提供,如有疑问,藏家应及时提出,也可以调取网络资讯进行核查。
3、作品价格信息
艺术品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一般指的是通过艺术家自售作品,或通过代理画廊出售作品的市场)和二级市场(一般指的是作品转售或拍卖市场)。
如果艺术生态足够成熟,则在一级市场,画廊负责挖掘和向市场推介艺术家,艺术家很少直接积极参与销售行为,作品定价权一般掌握在画廊手里;藏家从一级市场买入作品后,如果再想转售,作品就会再度进入市场,也就是二级市场;作品一旦进入二级市场,理论上,处于一级市场的艺术家和画廊便失去了对二级市场作品价格的直接控制。影响作品二级市场价格的因素远多于一级市场,且较难预测,二级市场更有机会看到资本炒作的踪影。在大多数情况下,一级市场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差别,藏家应广泛通过画廊和拍卖行收集艺术家作品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当下和过往的价格数据,并仔细分析;
同时,还应收集其他同类艺术家的价格信息,以作比对参考。一些艺术信息供应商拥有大量艺术家作品销售的相对完整的历史数据(多数为二级市场的拍卖数据),藏家若有需要,可向这些艺术信息供应商付费取得这些数据,自己花时间和精力去查询往往得不到满意结果。
4、艺术家理念
艺术家理念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艺术家整体性价值观(部分受身份认同的影响),一个是艺术家对于艺术本体的认知和理念。
当代艺术被很多人称之为“观念艺术”,当代艺术实践更是受形形色色的当代思潮和社会理论的深刻影响,作品艺术价值的体现远远不止于作品的视觉元素(那是古典和现代艺术看重的特质),也不止于由视觉元素诱发的情绪和精神性,更重要的是要反映艺术家个人对当下现实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现象的观察、思考、态度和回应,当代艺术中的“行动主义者”(如“游击队女孩艺术小组“)甚至直接视艺术为改造社会的手段。
艺术家抱持的价值观和对艺术本体的思考和认知,基本决定了其在艺术创作上的输出内容和形式此类信息往往可以通过查阅艺术家访谈,艺术家写作获得。需要强调的是,艺术家访谈和写作中谈及理念是论述性的,有主观成份,需要同时对照其作品来作确认。
5、艺术家创作脉络
艺术家的创作脉络涉及艺术家在各个时期的创作展现出来的风格演变,以及这种演变之间的内在关联,这可以坐标一件作品在艺术家创作各个时期中的位置,有些艺术家需要时间找到自己的方向,而另一些艺术家出道即精彩,并能不断突破自己,作品在各个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譬如张恩利,从开始的具象直到近期的抽象表现,经历了几个时期的变化,但他前后变化有内在关联,每个时期都有出色的表现,相互在艺术价值上并不一定有高下之分。此外,对艺术家创作脉络的了解,还应包括艺术家的工作方法。如果艺术家在其工作中使用他人版权作品进行语境重置,挪用,戏仿,建议藏家同时向艺术专业和法律专业人士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做法在艺术上的用意,以及相关法律风险。最近爆出的张业兴事件,其是非对错不在本人评论范围,但这个事件正好凸显了藏家做好收藏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因为有时间跨度,这部分信息最好寻求专业机构或人士的帮助,同时,创作脉络分析乃基于观察、归纳和梳理,仍需要留意其中的主观成份。
6、艺术家参展经历
艺术家参展经历非常重要,相关重点信息包括展览时间、次数、场地,主办单位,个展还是群展,策展人,相关媒体报导和展评,等等。这部分信息由事实组成,一般可从艺术家网站或代理画廊网站等网络公开渠道获得。
7、涉及艺术家创作的评论
艺术批评/评论是针对艺术家的创作和作品作出的观察、分析、解读和评判。需要警惕的是那些具有酬庸或宣传性质的评论,这些评论充满空洞的话术和虚张声势的论述,而真正有效的批评和评论都有明确的理论参照,有细密的分析,有环环相扣的逻辑梳理,有开阔的视野,它不一定长篇大论,不一定面面俱到,但一定切中要害。由于评论带有主观性,应尽量开放地采集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的评论,包括正面和负面的评论,兼听则明。
8、艺术家的代理画廊
艺术家有没有代理画廊,如有,代理画廊是哪一家,是国内画廊还是国际画廊,代理画廊在市场中的地位,画廊同时代理的其他艺术家是谁,这些信息都很重要。口碑好的画廊往往与一批口碑好的当代艺术家名字连在一起——注意,口碑好是指在画廊代理的艺术家作品在艺术价值/品质上经得起艺术圈共识性检验。作品卖得好不等于口碑好,但口碑好,作品一定卖得不会差。好的画廊特别注重通过扎实的工作,譬如高品质的访谈、出版物和展览来聚焦艺术家的艺术价值,而不是盯着市场作过多的炒作。艺术家与代理画廊的对应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为藏家收藏决策提供了可依靠的风向标。此类信息一般属于事实性信息,但需要尽可能多地向不同的艺术从业人员了解,不要偏听其他藏家的意见。
9、艺术家作品收藏流向
艺术家作品收藏流向包括私人收藏和机构收藏,要特别关注艺术家作品是否获得机构收藏,因为机构收藏往往比私人收藏更能传世,更有公众能见度,因此更能够左右艺术史的书写。在这个方面,我个人认为,反映作品市场流通状况的拍卖纪录固然重要,但重要的机构收藏(如纽约MOMA,伦敦泰特,法国蓬皮杜)更为重要,它基本锚定了艺术家作品的价值。缺乏重要机构收藏的艺术家,其作品很容易遭受市场价格的大起大落。如果收藏金额较大,还是优选作品获重要机构收藏的艺术家。此类信息亦属事实性信息,重要机构一般具有公共性,其购藏信息多数公开,搜寻其机构网站即可获得相关信息。
10、作品抄袭的甄别
在当代艺术圈内,艺术家作品常常遭遇被指控抄袭。当代艺术的创作手法包括对已发表过的作品的挪用和戏仿,或说是二度创作,挪用和戏仿常常被误认为是抄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这方面,有一个可供初步判断的基本原则,就是艺术家在挪用或戏仿作品时,是不是脱离或转换了原作品的语境,表达了原作品所没有的新内容和新意涵。譬如,公共舆论将广美教授冯峰在作品中挪用米菲兔形象当成是抄袭,在我看来,这是普罗大众对当代艺术和相关法律缺乏基本认知的表现——冯峰在作品中挪用米菲兔形象,实际上消解了米菲兔这一形象的商业属性,以另类调侃的方式来回应商业流行文化对我们生活的渗透。虽然艺术家面对公众质疑,策略性地做了妥协,但在米菲兔形象版权拥有人发出的声明中,只字不提侵权,这就说明了问题——以抄袭侵权来将冯峰对米菲兔艺术性挪用诉诸知识产权法庭,不仅有可能不会成功,反而令拥有米菲兔形象版权的欧洲商业机构在当地落得一个不懂也不尊重当代艺术表达的名声,而这恐怕比输官司更令机构忌惮。在叶永青抄袭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案例中,叶作品与西尔万作品高度雷同,但要论证叶作品转换西尔万作品原有语境有比较大的难度,叶也没有公开表达他作品的内容和意涵与西尔万有何不同。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对待当代艺术中的挪用和戏仿,规定并不一致,有的国家法律原则倾向于保护新创作(如美国),有的国家(如中国)对挪用和戏仿作品则不太友好,藏家需要根据艺术家创作所在地来把握这方面的问题。互联网大数据为我们提供了图示相似性检索的便利,但作品抄袭的甄别,仍需要专业和理性的分析,不能随心所欲地以自己的认知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11、出售限制
出售限制是指出售方对作品转售流转所施加的限制,目的是将艺术家作品市场供需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之下,防止艺术家作品因供需失衡而导致价格起伏。常见的销售限制包括禁售期,即藏家在购买作品后一定时期内不得出售;此外在禁售期结束后,出售方还有可能要求在作品转售时享有优先回购权。施加出售限制的一般是画廊,主要发生在一级市场;在出售方不是画廊,而是上一手藏家的情况下,下一手购藏方要确保上一手藏家不受任何出售限制的约束,以确保交易没有任何法律障碍。针对此类信息,藏家可以直接向出售方查询。
其他需要关注事项
除上述重点之外,对收藏当代艺术怀有持续热情的藏家,还应关注其他可能影响购藏决策的因素,包括反洗钱法、税费、跨境运输交付涉及的进出口安排对交易的影响。当然,收藏态度主打一个有钱就是任性,只跟感觉走,或只跟潮流走,尽职调查对这样的人来说是多余的。但只要你对艺术收藏有理性追求,哪怕你购藏的当代艺术作品金额再小,必要的尽职调查仍对你有益,它可以让你建立于购藏作品更密切的个人关系。如果收藏目标所涉收藏金额达千万级别以上,而藏家自身缺乏尽职调查能力,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聘请专业人士提供专项尽职调查服务,并提供尽职调查报告,与投资人收购一家公司股权必须做尽职调查相比,其重要性并无二致,都是辅助决策、避免踩雷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