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信息 > 画廊生态报告之一:深陷零售业身份困局

浏览历史

画廊生态报告之一:深陷零售业身份困局
雅昌 / 2013-12-15

    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到今天呈现出一级市场(即画廊市场)萎靡、二级市场(即拍卖市场)兴旺的畸形之势。“画廊”的概念和模式由西方传来,在 中国本土化的过程中,尽管发展迅速,近一二十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数量激增至数千家,但因为经营过程中遭遇种种“中国式”问题,走向成功的画廊屈指可数,有些 画廊不堪重负退出历史舞台,更多的画廊目前处在骑虎难下的纠结阶段,境遇堪忧。画廊面临的诸多“中国式”问题中,来自政策方面的“身份”问题成为制约中国 画廊健康发展的首个瓶颈。

    画廊属批发零售行业 需向国家缴纳增值税

    如果给画廊算一笔帐的话,它的收支大致分这么几项:主要收入为卖画所得,支出为房租、推广艺术家费用(展览、画册、宣传等)、购买艺术品、员工工资、各种国税地税。记者从多家画廊、艺术品经营公司了解到,缴税成为画廊业主们一个很大困扰,其根本是画廊的身份问题。

    如果你要开一间画廊,去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将被告知,画廊和普通古玩字画店这些艺术品经营商店一样属于“销售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行业,并 没有独立的一类。这意味着画廊需要按照批发零售行业的规则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画廊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对于全年销售 额在80万以下的画廊,按照小规模商业企业缴纳3%的增值税,对于全年销售额在80以上的画廊,则需缴纳17%的增值税。

    在九十年代或者新千年头几年,当中国艺术市场尚在萌芽和酝酿时期,名家书画还不算太贵,也未大趋势成为高端礼品,画廊年销售一般也超不过 80万,3%的税是比较合理的。然而近些年来,随着艺术品市场不断膨胀,艺术家的作品价格也水涨船高,且不说在全国有着广泛知名度的画家,光是地方上的名 家作品,已经从十年前的几百几千一平尺,扶摇直上至十万八万一平尺,随便几张画的成交额就超过了80万,大部分画廊如果要正规经营,就需缴纳17%的增值 税。

    增值税什么意思呢?依法律定义,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种。从理论上说,画廊缴纳增值税似乎合乎情理,因为画廊像零售商店一样需要买 进卖出来创造利润:画廊从艺术家手中购买作品,然后通过对艺术家的代理和推广,不断提升画家的知名度和画价,再以更高的价格把作品卖给藏家,在这个过程 中,画廊的确发挥着为艺术品“增值”的功能。

    画廊按零售业模式经营为何行不通?

    然而从实际操作上来讲,画廊的增值税与零售商店的增值税相比,有着先天的缺陷: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分为“进项税”(买入时缴纳的税费)和 “销项税”(卖出时缴纳的税费),这两项税额分别由买卖上下两家承担,可以相互抵扣,两者的差额才是一个卖出一件商品后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即增值税。

    打个比方,一家商店以10万元的价格买入一件商品,然后以15万元的价格卖出去,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15万×17%)-“进项 税”(10万×17%)=5万×17%=8500元,这家商店实际向国家缴纳的17%增值税是买卖这件商品的差价即增值额度为基础的。对于普通的零售商 店,商品的买入卖出都有正规发票,但是对于画廊而言,因为进货是从画家手中拿,而画家无法给画廊提供发票,也就意味着画廊没有进项发票,但是画廊卖画需要 缴纳的“销项税”是一定要的,这样一来没有“进项税”相抵扣,意味着画廊需要以销售额而不是买卖差价为基础缴纳增值税。比如画廊花10万元买入一张画,以 15万的价格卖给藏家,需向国家交纳的增值税为15万×17%=2.55万。

    除增值税之外,画廊还需要帮画家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另外需按照企业利润额度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若干地税小税种。重重税种加起 来,画廊正规经营卖出一张画要向国家交税30%多,这时候画廊还面临另一个“中国式”问题:当代知名画家因为其作品受市场追捧,供不应求,画家完全能做到 自产自销,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已经不需要画廊进行代理和推广,因此画家若是将画交给画廊,留给画廊的利润空间是非常有限的,20%的空间已经算画家给画廊 老板面子,这20%的空间还不够交这30%的税呢,画廊怎么正规经营得下去?

    记得在一次艺博会上,韩国GANA画廊负责人李永俊提到了国际画廊和中国画廊缴税的巨大差异,中国对于艺术品交易的税率高得让人难以想象。 “在法国,卖一幅画要交的税在5.5%-5.8%之间;在韩国,政府为了推动艺术市场的发展,艺术品交易根本就不用交税。而在中国,一个画廊如果卖出一幅 画,要交的税是作品价格的30%。这个数字高得难以置信。应该保持在6%-7%之下。”

    画廊应对办法:逃税、送拍

    以上便是一家正规经营的画廊做为零售行业的一员所面临的缴税问题,对于尚在成长期的中国画廊,这样的高额赋税显然是不堪重负的。当然,中国的国情永远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画廊如何在政策缺失的环境下生存,可以说各有奇招。

    文化部曾经多次下到地方进行艺术品行业的调研,杭州众多诚信画廊业主向中央来的官员们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现在只能逃 税。”逃税可能任何一个公司为自己财务开支瘦身的办法,画廊亦是如此。然而这个办法也仅仅是对于那些拥有真正藏家资源的画廊行得通,因为顾客以个人收藏、 投资、装饰为目的来买画,他也就不需要发票做帐,画廊自然是可以采取逃税的办法化解增值税这个问题。

    在文化信仰缺失、艺术普及缺失的大环境之下,真正意义上的收藏家屈指可数,又有几个画廊能完全依靠藏家养活自己呢?随着经济的发展,艺术品 也逐渐成为商界、政界交流交往的一种高档礼品,因此书画礼品成为画廊的一个更重要的销售渠道。当顾客买画是为了送礼时,就不得不开税票,因为他需要发票报 账。在情形之下,画廊要么用其他文化公司的发票充抵,要么和客户约定好,把画送到拍卖行拍,走一个流程。拍卖行税收低,客户拿到画,既有发票,同时画作又 印在精美的图录里面,送礼也有面子。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艺术礼品市场发达,名家字画供不应求,当代有知名度的艺术家逐步开始自产自销,甚至出现自卖价比流通价更高的“价格倒挂”情况,画廊从艺术家手中拿画越来越难,成本越来越高,利润空间越来越狭窄,经营状况也越发举步维艰了。

    画廊可否以“中介服务”行业来定性?

    浙江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席挺军表示,把画廊定性为批发零售行业是不公平的。“画廊本身并不是一个生产机构,也不是简单的批发零售 机构,它是比较特殊的具有中介职能的单元,它是艺术家和市场的中间桥梁,另外还承担交易、展示、教育、培训等种种功能,从功能和职责上来讲,画廊都应该按 照中介服务机构来定性。现在画廊的地位和身份都不明确,造成画廊‘纠结’的现状。”

    相比较受困于零售业身份寸步难行的画廊,拍卖公司待遇则优厚多了。依照有关法律,我国各大拍卖行以“中介服务”的身份被定性为服务行业,其收入主要是艺术品拍卖成交后时向委托方购买方收取的佣金,按照佣金收入的6%向地方缴纳营业税。

    打个比方以看出拍卖行和画廊在纳税上的显赫差异:拍卖行卖掉一张10万的画,向委托方、购买方各收取10个点佣金(当然佣金的点数拍卖行可 以和委托人协商,10个点是一个大概的基准数字),共计2万元,向地方缴纳的营业税为20000×6%=1200元,买、卖、中介三方都能获得正规发票; 而一家画廊卖掉一张10万的画,则最起码要向国家缴纳17%的增值税,即1.7万元,另外艺术家个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杂税加起来,共需缴税接近3万,才 能给顾客开出一张发票。

    正是“服务行业”的舒适身份助推了拍卖公司在中国艺术品市场上的表现一路狂飙。“大家都是在经营艺术品,拍卖行站在非常有利的位置上,而画廊站在非常不利的位置上,这两级差距非常大。”席挺军说。

    许多画廊业主表示,期待和拍卖行同样的“中介服务”身份。那么将画廊归类为服务行业是否就足够准确呢?

    严格说来,“中介服务”仅仅是画廊众多职能之一,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画廊不仅销售艺术品,还肩负着发掘、培育、推广艺术家的重任,并且为收藏 家和普通艺术爱好者提供展示、咨询等各种服务,是一个国家文化艺术领域最微小的细胞和最坚硬的基石,是构建一座城市品质感和文化内涵不可或缺的单元。现在 国家提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否应该给身处种种劣势一路摸着石头过河至今壮志未酬心不死的画廊行业多一些关怀的目光和政策上的扶持呢?画廊的身份问题不解 决,中国艺术品市场要想长期健康发展,我们“艺术的生活化,生活的艺术化”的理想要想实现,都是要打问号的。

用户评论(共0条评论)

  • 暂时还没有任何用户评论
总计 0 个记录,共 1 页。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末页
用户名: 匿名用户
E-mail:
评价等级:
评论内容:
验证码: capt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