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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艺术基金难把脉的中国市场
东方早报·艺术评论 / 2012-10-16


      近期,有报道称多个外资艺术基金借上海艺术博览会国际当代艺术展向中国市场作宣传推广。也有媒体称外资艺术基金正在“瞄准中国”。事实果真如此?

      日前,上海艺术博览会国际当代艺术展组织方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表示,共有4个参展单位名称含“基金”,其中3个为基金会性质,如澳大利亚中国艺术基 金会、Boulow Foundation(一个面向亚洲人士的私人艺术俱乐部)等,仅有一个来自以色列的名为艺术优势与帝豪奇·德隆收藏馆的机构属于投资型艺术基金。

      艺术优势与帝豪奇·德隆收藏馆(以下简称“艺术优势基金”)的联合创始人Serge Tiroche 9月25日接受《艺术评论》邮件专访时表示,“近期尚无计划在中国提供艺术咨询服务。”美国摩帝富艺术基金是目前惟一已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并曾计划推动外资 艺术基金模式的投资基金,本土化3年后,该基金副总裁兼亚洲区总经理黄文叡在与《艺术评论》谈及外资基金的发展之路时,更多提到的是“坚守外资基金操作准 则”,同时坦承外资艺术基金在中国市场的业务有所“回撤”。

      难把脉的中国市场

      成立于2011年的艺术优势基金并不为人熟知。目前其管理的资金规模为1400多万美元,近期目标将达到5000万美元。Serge Tiroche透露,该机构目前已从30多个国家购进超过240件当代艺术作品,对中国和远东地区的投资约占该基金在全球投资的1/3。中国艺术家作品包 括方力钧的一件装置作品,其余中国艺术家作品来源广泛,选购自纽约、米兰、北京、伦敦、瑞士苏黎世及卢塞恩等不同画廊。

      “我们的目标客户是机构和经验丰富的私人投资者,他们要了解当代艺术动态并接受长线投资。近期尚无计划在中国提供艺术咨询服务。未来除非在中国寻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否则业务仍将十分有限,仅限于购买中国当代艺术家作品。” Serge Tiroche表示。

      对于中国艺术品市场2011年秋拍以来的“下修”以及成交欠活跃的市场表现,Serge Tiroche认为,长远看来对高品质中国当代艺术的需求是存在的,且不太担心可能由投机行为导致的短期市场波动,因此该机构将继续在合适的机会购买中国当代艺术品。

      国内艺术基金资深人士在接触上述基金后认为,尽管外资基金表现出对中国当代艺术和投资市场的兴趣,但与真正了解本土市场尚有距离。例如,外资艺术基金对如 何将海外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中国市场或者在中国本土市场募集资金会受到哪些政府的管制条例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又如,相比“直接与政府有关部门接触”,外资基 金更倾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但后者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欠缺难以满足实际业务要求;此外,海外基金在本土化过程中不得不面临改变与画廊做交易的西方模式,绕 开画廊直接接触艺术家。

      湖南电广旗下的中艺达晨艺术基金投资策略总监冯云国说:“外资基金想进入中国市场难度很大,这种难度不是政策制度的障碍,而是基金本身的问题。外资要进入 中国市场首先需要有团队,目前这是市场最稀缺的资源。二是中国市场存在的成长过程的不确定性,这令外资望而生畏。三是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产品种类主要还是中 国本土的作品,外资很难读懂。”尽管外资艺术基金对中国市场尚呈观望格局,但冯云国对未来的外资进入抱乐观态度。

      据《艺术评论》了解,有国内艺术基金公司计划开发美元艺术基金产品,此举是否意味着本土基金将抢占外币艺术基金和投资理财的市场份额,或者为外资艺术基金在华业务开辟一个新的模式?开发该产品的艺术基金公司以不便受访为由谢绝了记者采访。

      “中国市场的操作模式在海外是违法的”

      2009年进入中国的美国摩帝富艺术基金是目前惟一已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的投资型艺术基金。摩帝富原计划发行人民币1亿元的中国艺术基金,但因为合作方要求该基金公司跟投20%,即2000万元,摩帝富选择放弃合作转向了私人艺术品投资理财领域。

      “艺术基金主要有有限合伙和信托两种模式,这几年发展下来,我发现国内艺术基金主要偏向信托,同时有很强的PE(私募股权投资)性质,这要求基金管理公司 跟投总额的20%用于亏损时的优先偿付资金。但根据国家规定,外资公司在中国的注册资金只能用于运营公司,不能用于投资。满足跟投资金则需要海外母公司划 款进来,但国家外汇局对外汇入境有限制,2000万元的等额外币不能以投资基金名义进来。” 基金副总裁兼亚洲区总经理黄文叡说。

      另一个让外资感到不适应的地方在于国内艺术基金的不独立性。有的基金连接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如画廊、美术馆、基金、拍卖行,甚至连银行融资环节一起纳入 操作,这在不少国内艺术基金机构看来是增加了稳定系数的做法,在黄文叡看来则存在“利益冲突”:“艺术基金公司代客理财时自己也作为投资人跟投,甚至打通 产业链各个进退场环节,难以避免投手兼裁判的利益冲突。根据美国金融管理委员会的Securities Law(证交法),出现‘利益冲突’的基金公司和投资人都会被视为违法。但这一点在中国市场完全被忽略。”

      已转向私人艺术品理财的摩帝富(中国),单个客户资金起点为人民币3000万元。这项业务与基金进入中国时的规划有所偏离并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回撤”。 检视这番变化,黄文叡认为“中国市场并不适合外资基金的操作架构,我们能做的是保持弹性的操作手法并坚持行业操作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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